这马在火光与月色下,通体淡血红色,棕毛梳理得整齐利索,细看之下,浑身上下竟有细密光洁的汗珠渗出。
它的四条腿很长,且非常的结实健壮,比普通的马最少高出了一尺有余。
马是突厥盛产、并极富盛名的汗血宝马,而且这匹极可能是精品中的极品。可让众蛮夷垂涎的,不是这价值连城的马,而是马上所坐之人。
一袭白色的长裙,上身着件黑色的短马褂,衣着虽普通,却掩饰不了马上之人窈窕、曲线玲珑的体态;她端坐在马上,浑圆的双腿虽弯曲着,但让人一眼就能看出,这双腿有多修长与健美;再配上莹莹玉足上的那双黑色的小马靴,更是让她多上几许青春的活力与气息。
她的年龄正值花季雨季,颊上的肌肤比草原上的皑皑白雪还要白上几分,让天上的明月见了也会自形惭秽,完美的瓜子脸上未施半点粉黛,比樱桃还红艳的小嘴噙着一丝狡黠笑意,挺俏的鼻梁带点野蛮味道,乌黑的大眼中明亮的双眸就像两颗闪闪发光的黑宝石,弧形的柳叶眉像从远处眺望的山峦,再配上那两个可爱的肉肉的小耳垂,五官精致到让人见了情不自禁地会想到一个词——倾国倾城。
她是高贵与气质的代言啊——
张天翼迅速打量完这名少女之后,感叹了一声造物主的神奇,脑中莫名地蹦出这句话来。在后世,他见惯了被胭脂粉底化妆品包裹的所谓玉女明星,这些人上妆是妖精,卸妆后却是妖人,这红玫瑰与狗尾巴草的差距,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。
而这名少女,清丽脱俗,如刚刚出水的莲花,美得不可方物。尤物,人间尤物,祸人祸水、祸国祸民的尤物!
张天翼打量完少女后,心底叹了口气,摇了摇头,把目光从她的身上移开了。
少女正以玩味的目光在打量着张天翼,对方看自己恣肆无忌、赤裸裸的目光让她很恼火,尤其是那双可恶的色眼还多次在自己的傲然上逗留,让她很气愤甚至失望。可到最后,他居然不以为然地摇了摇他的猪头,这让素来被糖与蜜包围的她很迷惑,好奇感大增——
突厥刚出征大周时,她就想跟着大军过来的,但对自己疼爱有加的父汗怕自己有个闪失,极力劝阻。而十几天前,布鲁克领了两万五鹰师与汉人在灵州城下开战,居然大败而归,连他自己也丧命在一个叫张风的汉人刀下。
听回来汇报的人说,鹰师在汉人面前,如草芥一般,只能任对方砍杀。
父汗听后,将信将疑,但豹师损失两万五人马却是不争的事实,而且这一败,对前线的豹师鹰师与父王的虎师的士气打击都很大。可征服大周,是父汗的夙愿,而征战中原也已经是势成骑虎。为了稳妥起见,父汗谴使者去了吐蕃,以联姻之名,说动了吐蕃国王。
那个叫勃特的吐蕃王子自己虽未曾见过,却有所耳闻,满身的赘肉肥得像头猪,横竖一般粗,圆溜溜的丑得像个蛋。父王把自己捧在手心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,怎么会把自己嫁给这个再怎样勉强都称不上是个人的丑蛋呢?
唉,真是可怜了顶替自己的贴身丫环卓玛了。
而大周在一听到突厥与吐蕃将联手来征,周朝那个女人就吓破了胆,马上派使者来议和了。
十来天没有战事了,自己好不容易说服了父汗,昨日一大早从草原上出发赶往大营,未料老远就看到这边一片火光,喊杀声冲天,整个突厥大营一片慌乱,上万的勇士疯叫着往中心处涌。
自己才刚入大营,就被一帮兵士拦住,说汉人来袭。
自己一问来了多少汉人,那人却说不是很楚,只是悲痛地说,达布大帅被刺杀了。
自己吓了一跳,达布身为豹师统帅,号称草原第二勇士,绝非浪很虚名,而且他在草原上不仅以勇闻名,智慧计谋也冠绝全草原的,他居然会被刺杀?
难道又是他所为?
带着一系列的疑问与好奇,自己往战端深处走去,没想到自己看到了这一辈子最难以置信的事情,见到了这一辈子当中最勇猛的人——上万的勇士在他面前竟有如木头,只能任其杀伐。而现在,此人就在自己几丈跟前,可惜他的脸完全为血污所遮,且披头散发,看不到他的真容。
少女环视了地上成堆的尸体,柳眉微蹙,再看了看四周义愤填膺、对他虎视眈眈的己方兵士,目光终落在了看不出半点表情的他身上,沉吟了片刻,启齿说道:“你是汉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