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错,这时积分商城又搞了个促销活动,而且期限只有两小时。这简直就不给我思考的时间,机不可失时不再来,我义无反顾地兑换了这个天蓬公司。
一直到我找到了这个真正的天蓬公司,我走的每一步路都像是被人事先安排好了一样。而等我看到这份合同,我已经别无选择了。
这时候我还能怎么办?撕毁合同,把那天蓬公司董事长的身份退回去?
显然不可能,鲲鹏商城也没有这个选项。另外我积分都兑出去了,不要这个公司也退不回来了,那不是更亏?还不如拼一把。
我不得不坐下来,认真去思考一下我面临的问题。
如果我一路走来都是他们设定好了的话,这年利润五百万似乎也不是凭空臆想出来的一个数字。
首先我兑换了这个公司,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和我那个账号绑定,从而能够参加今夜有灵举办的视频大赛。
如果我能够在那个视频大赛上拿到第一的话,三百万的奖金就可以算作是公司的一项盈利。合同里不是说了嘛,公司可以扩大经营范围,我完全可以把这一项算作是文化传播业务作为公司的经营项目。而且以后我也可以把视频的流量收入纳入进来。或者直接把天蓬公司做成文化公司也是可以的。
当然关于公司的业务范围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调研,我还记得老鹫和我说过,必要的话,我还可以把这个公司做成处理凶宅的一个中介。
如果发展方向正确,再加上其他一些正常的业务,我想一年五百万的利润还不算是离谱。
这么一想,我心里也敞亮多了。
“怎样,签不签?”大叔盯着我,发现我的表情轻松了许多。他也很关心合同的事,毕竟这也关系到他是不是能拿到工资。
我点点头:“签是一定要签的。”
“兄弟。你可想好啊,五百万啊,别说是五百万,我这公司就是把业务做到天上去,恐怕都赚不了五十万啊。这可有违约责任,别到时候把你自己坑了啊。”
大叔语重心长地和我说道。看来这大叔的心肠也不赖,是个忠厚的人,这时候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劝我,怕是一般人都做不到。
“大叔,您这天蓬公司,原来是做什么的啊?”我笑了笑,问道。
“唉,别提了,一提全踏马是眼泪。”大叔听我这么一问,脸色就变了,他叹了口气,说道:“当初我和我们村的一个同乡,原来是村里杀猪的,后来看也赚不了几个钱,就约着一起出来打工。我们俩凑了点钱,在市场弄了个猪肉铺子卖肉。这一干就是十来年,我们也赚了点钱,我也娶上了媳妇,有了娃。你说我们要是一直在肉铺干多好,虽然赚不了什么大钱,也吃穿不愁啊。我们手上有了俩钱儿,就脑子一热,鬼使神差地开了这么个公司,专门经营肉食品肉制品。开始那半年还好,钱也真赚着了。这钱一赚啊,人心就变了。我那个同乡,居然和我老婆一起卷钱跑了,娃也给我带走了。就给我剩下了这个空壳的公司……我苦苦经营了半年,赶上行情不好,也濒临倒闭了。后来有个林先生就找到了我,和我说了这个事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