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吓了一跳,觉得这黄金有些烫手。
“夫人您这安排小的不理解啊,往下凿地开地道可是很费时间的。”
温南荨眉峰一挑:“这块黄金,买你们的时间。”
“小的不懂,您为何要开一条地道出来?”
“园子里结的果实多,叫人偷了怎么办?”温南荨瞪了他一眼:“我用来做什么与你无关,这件事烂在肚子里,真有偷盗的狗东西偷了我的东西,我可是会记在你头上的!”
这两天小六和顺天府外的乞丐混的不错,温南荨也觉得火候到了,于是在打烊前叫小六带进来一个年纪很小的乞丐进枣香坊。
卢伯正在做花生酪。
糯米选圆糯米清洗、浸泡一夜,生花生浸泡一夜。把花生和糯米搅拌成米浆,小火慢煮,边煮边搅拌和过滤。煮到浓稠状后加糖调味,这样做出的花生酪味道特别清爽,口感细腻稠滑。
小六把乞丐引进后院,温南荨坐在枣树下,面前搁了一张小桌子,桌子上有两碟子点心,一碟是南瓜栗子糕,一碟是绿豆酥。
见到乞丐后,温南荨示意他坐下,接着开门见山的说:“有个忙需要你帮。”
乞丐显然有些紧张,不安的扣着衣裳,露出了一个不自然的笑问道:“不知贵人什么吩咐?”
温南荨将一封信放在桌上,两根手指压在信上,推到了乞丐的面前。
“明日一早,你把这封信交到顺天府,送完信就走,如果有人问起这信从何而来,你就说讨饭时有人扔在你饭碗里的,能不能做到?”
乞丐伸手拿起了信,但又放了回去,很显然他有些害怕。
温南荨又说:“你做了,这点心便是你的。如果你能一直为我做事,乞讨的路上会顺遂很多,你觉得呢?”
香浓的栗子味争着抢着往乞丐的鼻子里钻,他纠结了好久,虽然年岁小但他不傻,小六天天给他们好吃的,又将他带到这儿来,他若是还不答应,那小六以后也不会给他们那么多好吃的了。
最终,他将那封信拿在了手里。
温南荨弯唇一笑,同小六说:“找几身你和德顺卢伯不穿了的衣裳,叫他带回去,如果有人问起,他也好有个说辞。”
第二天一早,小乞丐准时将信递到了顺天府。
因为信是乞丐送的,所以衙役并没有当回事,只是和云绍昌提过一嘴。
“乞丐哪有识字的,那信没什么可看的必要,没准儿就是鬼画符糊弄人玩罢了。”衙役说:“不过那信的腊封不错,上头有朵玉兰花的印子。”
当云绍昌听见玉兰花三字,心里顿时一惊,看着衙役问:“信在哪?”
衙役将信递给了他。
那腊封上的玉兰花印和五年前一样,云绍昌瞪大了眼睛,还当是看错了,用大拇指蹭了腊封好些下,怎么蹭也蹭不掉。
明明已经消失了五年啊…
这朵花是他和方钊才会用的印子,从前二人同窗之时,窗外摆了好几盆玉兰花,云绍昌喜欢作画,偶尔会画上几盆玉兰。
后来二人各自为官,且都身居高位,又有同窗之谊,朝中难免有人会在他们身上挖些不存在的东西,说他们结党营私之类的闲话。
因此,二人表面疏远,背地里却一直在联系,腊封上的玉兰花便是二人确认身份的方式。
云绍昌怎么也没想到,五年的时光晃眼而过,他却能再度看见这朵花。
可方钊明明已经死了啊!尸身被带走,与他的妻子方严氏一起挂在城门一个月,死后不准人安葬,风吹日晒下皮肉尽失,骨头都散了架。
“送信的人在哪?”云绍昌克制住了双手的抖动,询问这接信的衙役。
衙役没注意到他的异常,回应道:“那乞丐已经走了。”
“去找!”
“大人,找来怕是也没用了,能让乞丐来送信便说明那人不肯露面,而且那乞丐说了,这信是早晨时别人放在他碗里的。”
云绍昌深深的叹了口气,用刀子破了腊封,又用刀尖划毁了那玉兰花印子,这才将里头的信取出。
然而这封信和方家并不相关,里头讲的竟然是恒郡王府的二公子何明煜杀人。
这么没头没尾的信让云绍昌觉得头疼,但不论是人命还是玉兰花,都代表着他要到恒郡王府一趟。
最起码,他要了解一番,这印子与恒郡王府有什么相干。
修养了好些天,何明煜的脚恢复了不少,这会儿坐在静淑苑中,正听着孟思屏啰嗦。
“温南荨那个贱人你不准再招惹了,她是个顶有心机的,没必要抓不到鱼还惹一身腥。”
“一个丫头罢了,怕她做什么?”何明煜将一颗葡萄连着皮放进了嘴里,猥琐的笑道:“母亲,这几天大哥和她可有同房?”
“你大哥傻子一个,他连同房是什么只怕都不知道。”孟思屏冷哼一声:“活该温氏一进门就开始守活寡。”
何明煜耸了耸肩膀:“那么个美人儿,守活寡怪可惜了,不是儿子胡说,这京城再找不出这标志模样的姑娘了,母亲您行行好,就甭管儿子了呗。”
“你个糊涂东西,让那贱人勾了魂儿是不是!”孟思屏锤了何明煜一把:“再不准这样想,否则有你受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