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小金召唤出来后。
师兄弟二人都感觉轻松了不少。
白起弹了弹烟灰:“师弟你为啥不早点召唤宠物。”
“我速度快一点,就想着自己先飞一段时间。”
“这是长途,又不是短途,快慢也不差这几天,主要是舒服。”
“师兄你说的对。”
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,林枫突然问道:“师兄,你以前有没有过红颜知己啥的?现在咋样了?”
听到此话的白起,眼神望向一望际的蓝色大海,微微眯起:“有啊,怎么没有。
不过那是以前了,那时候师兄也喜欢红尘间的俗世留恋,后来,不敢喜欢了,呵呵。
怎么说呢,在我们那个时代,修炼之人,大境界突破的时候,闭关一次就是几十年上百年。
待到你踏上你所追寻的大道的时候,红颜知己早就化作了一抹黄土不复存在了。
所以,才叫不敢有了。”
林枫闻言问道:“那你可以找一个一样是修炼界的女修士不就行了?”
白起吐出一口烟雾:“爱情这个东西,哪有那么简单,自身修为能跟我们这群修炼界都算顶端的男人,都差不多的女修士。
人家看不上你的,她一个女修士,有容貌,有修为,追求之人如同过江之鲫,数不胜数。
凭什么看上你?
再一个,大部分能踏上大道,修为颇高的女修士,每一个都是自我意识特别强的人。
她宁愿在一座山洞内,找成千上万个普通凡人男子服侍她,她也懒得去追求你一个什么天之骄子,你再如何,人家懒得看你一眼。
你有傲气,她何尝没有,大家实力都差不多,她为什么不找一个能为她低头的。
所以大部分优秀的女修士,身上都具备男人的一些特点,你不能说她们怎样怎样。
因为很多男人就是如此。
比如说我,我宁愿潇洒红尘万千少女,也不愿意去伺候一个很优秀的女王,即使她再如何,她不愿意为我低头,我宁愿找一个差一点的。”
听完师兄的话后,林枫内心也是有所感悟。
他原本以为自己师兄只是一介武夫,没想到,人家却是活了数年后早就看破红尘的一种懒散。
是他林枫小瞧师兄了。
见林枫不说话,若有所思的样子。
白起顿了顿继续说道:“师弟,不过即便你心之所爱,最后不能陪你走向大道尽头。
那么在她们活着,在世的这短短几百年间,你最好是尽你所能去好好的爱她们。
大道!什么时候去追,都不晚的!
不该过的东西,过了,那么遗憾就是一辈子滴!
我至今还记得。
当初我是一个凡人的时候,我的青梅竹马也是一个凡人,她是个丫鬟,我是个马童。
后来我们在一起后,她被一名公子哥调戏,我上前拉开那个公子哥,被打的浑身是伤,骨头都断了好几根。
我们畏缩在一座小庙中,那是一个冬天,她去偷馒头给我吃,被人打的浑身是血,最后我吃下那个带血的馒头,因为愤怒和伤势,晕了过去。
醒来之后,我觉醒了血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