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实说,就是不枪毙,他,也剩下半条命了。
这当然是一种说法,因为那个人被叫走了,但是他上面的人骂他是蠢蛋,蠢猪,阴沟里帆船。这么容易就上当了。
故事的另外一个版本是当天的确有好几个人醒醒。当然不可能站成一排,然后啪啪啪的就了事了。
那是解放前旧ZZ才这样枪杀犯人的。
除非是同一个案件的团伙,才这样行刑。
不同的案件,要一件一件地宣读案件始末,罪行,还有法院【当时叫公检法】判决书,还得在现场再次点名,让犯人回答。这些是法律程序,执行程序。
然后才能执行枪决。
现场只有一个读判决书的警察。
一个案子一个案子来,而不是笼统地把名字叫一下,然后武警就开枪,结束。
总之,那个人在最后一个执行的时候,离开了,是被支开了,还是有什么事情?拉肚子了?然后他没有见到那个负责人的尸体,尸体就被拉走了,火化了。
等他赶到火葬场的时候,尸体已经进了焚化炉了。
本来,连公安局副局长也可能挨一颗花生米的结果。要不是国家专案组的人赶到,被救下来了。事情就真的无法挽救了。
同样,那个在刑场,你以为那个负责人被枪决了?被火化了?
错误,那又是玩了一出金蝉脱壳的把戏。
而这个把戏,不是要枪决负责人,或者救负责人,恰恰,是为了躲避国家专案组的。
也就是你明白了吧?
把水搅浑,越浑越好、
那个负责人没有死,不过他比死还要惨。
后来很多年,国家,上面派下来的人花了很多功夫,才在某监狱,还是监狱农场,很苦很荒凉的采石场,重体力活的地方找到了他。
他目光呆滞,让干什么就干什么。
谁都可以欺负他。
谁都瞧不起他。
他已经哑巴了。
他骨瘦如柴。
他病得很重。
你真以为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?H社会吗?也是他制定了文物盗窃案?调包案?偷盗,参与了文物盗窃,走私,贩卖?
可以这么说,但是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。
他,曾经是一个警察。
不,严格地说,他曾经是一个警察学员。他没有毕业,就被警校开除了。本来他是要去刑警大队报道的,在毕业之后。
据说,他在学习期间,参与了H社会打群架?火拼?还是包庇了罪犯?或者叫知情不报?
总之,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。
他是被牵连的,被冤枉的。
他曾经心灰意冷,走了一段弯路。
也就是他踏上了H社会,或者边缘生活。
要不是有人找到了他,跟他长谈了一次,他不会回头,从此真的走上了犯罪道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