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来到他停车的地方,我帮他把行李扔进后备箱,关上门,准备出发。
望着他这个白色的车,十分普通的造型,这俩车就和他的名字一样大众。
我插进钥匙,将车发动,忽然听到车后有人在说话:
“等等,等等我!咳咳。”
原来是那个胖子,他也拖着行李箱跑了过来。
“今天请带我一起吧,咳咳,我可不想再和陈卓住一块了。”他气踹嘘嘘地说道:
“你可要点脸吧,胡思源!”坐在副驾的廷远刻薄的说道,“刚才是谁英勇无畏地站在陈卓一旁给他说话来着?”
“谁还没有个不懂事的时候,只要前面的鄢哥原谅我就行了,是吧,鄢哥?”
我朝后看了一眼,没说什么,然后看向前方。
“太谢谢鄢哥了!”说完他便毫不见外地将行李扔进后备箱,“那我就上来了哦。”
“喂!,看着点啊,别把我的行李给砸坏了!”
我踩住油门,驶出了常北大学。
在路上,我开着空凋,放着音乐,与之前在寝室的压抑气氛完全不一样。
“啊,竟然只是大众。”胖子十分失望地说道,“我还以为是真的奔驰呢。”
潘廷远回过头白了他一眼。
“胡思源,对吗,你和廷远是室友?”我看向后视镜里的这位胖子,“你不是本地人对吧?”
“这你都听的出来,不愧是鄢哥。”他似乎已经习惯了拍马屁,“我是武云市的,离常和没多远。”
确实,武云在常和靠北一点,离得不是特别远。
开到了一个十字路口,前方是个九十秒的红灯;
我将车熄火,挂上空挡,拉上手刹,松开踏板,人向后靠去。
“似乎你们寝室的人都挺不待见陈卓的,你们都挺讨厌他的。”我望着前方走在斑马线上的行人,随便问道,“我貌似看见你们是四人寝,对吗?我记得有个床位是空着的,那还有一个人呢?被陈卓气走了?”
“真聪明,不过他在去年就已经走了。”胡思源开始回忆,“他们也是因为一场争吵而打了起来,而吵架的原因仅仅是因为那人电脑的声音稍微大了一点。”
“是吗。”
“这两个都是臭脾气,出了一点口角后谁也不让谁。这俩人打游戏声音都大,但凡是有一人让步,也不会出现当时的打架事故,为这事学校还全校通报过。”潘廷远做了详细补充。
红灯变为绿灯,我发动车辆,继续行驶。
不一会便来到了市中心;
我将车停到地下车库,然后坐电梯来到十七层。
来到我家门口,我在口袋里疯狂掏钥匙,一旁的潘廷远拿出新型手机:
“看,用了新型手机,以后就省去找钥匙的功夫了。”
我没理会他,拿出钥匙开了门。
我进入大门,打开了客厅的灯,拿出两双拖鞋给他们;
他们将行李提了进来,合上大门,眼前的景象似乎让他们大开眼界。
大门离客厅大概有数十名的长廊,地面砖皆为大理石地板,天花板上吊灯辉煌大气,茶几椅子下铺有羊毛地毯,整个客厅宽敞大气,彩电离沙发有着五米之远。
餐厅,主卧,副卧,洗手间,厨房,阳光房,阳台等整齐有序,客房内都有专门的柜式空调和台式电脑,墙上挂满了我喜爱收藏的动漫玩具手办。
“卧------槽------?”胡思源大声惊叹道,“鄢哥,你家房子,也太客气了一点吧!”
“这有啥的,我跟蒋氏兄弟比起来还不是一个穷逼。”我一本正经的说道,“你以为我不打工哪来的钱来维持这个家?”
“话说回来你竟然这么有钱,那你怎么还要跟别人打工?”
我沉默了下来。
那是因为我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。
“别把那些高达弄坏了,你可一个都赔不起!”
潘廷远大声警告对着手办柜流口水的胡思源。
“对了,天嗣。”潘廷远凑了过来,小声地对我说,“这个房子,还是你一个人住的吧?你哥鄢世佳呢?”
“他在美国读博呢,等他回国了就是海归,可比我这种辍学打工的有出路多了。”我开始变得低沉,“不过,他好像今年差不多读完了,应该马上就要回来了。”
“那可挺令人期待的,我只在小时候见过你哥,他那时候好像刚读初中。”
“话说回来,廷远。”我把他拉进我房间,“你能详细地告诉我你‘昨天’发生了什么吗?”
“好的。”
潘廷远毫不迟疑,开始细说关于“这一天”的始末,我在旁边一言不发。
“关于‘昨天的开始’,你一大早就放我鸽子,我只能在外面等你,可你迟迟不出来,我于是一个人去学校。”
“在路上,我看到了蒋氏兄弟剪彩,我也看到了唐小姐,我当时在台下看她差点发现。”
“之后在教室,我吃了那个过期面包,尽管我肚子疼的要死,但考虑到这是你第一次体验大学课堂,况且也是我约的你,于是我就忍住没有去厕所。”
“可就在点名点到林郁的时候你整个人都不对劲了,你甚至站了起来。课后发现你们居然认识,况且你一眼就认了出来,你可真让我失望。”
“之后我们一起去了宿舍,我本想让你住在我们寝室那空出来的床位的,可刚进门你就被陈卓赶了出来。我当时连忙解释,可陈卓根本不愿意听,他将啤酒瓶扔在了你的脸上并说了一些极其伤人的话。”
“气急败坏的你直接一拳打在他的脸上,然后陈卓就顺势威胁你说他有你打人的证据,寝室里到处都有监控。你当时气冲冲的就走了。”
说到这里,廷远迟疑了一下,然后接着带有一种害怕的语气补充道:
“你之后回来了,却带着一把扳手,见着陈卓二话不说拿起扳手抡向了他,最后你硬生生地打断了陈卓的两条腿以及三根肋骨。”
这可跟我本人差太多了,我很少打架,更别说我会拿上工具来打人。
而且廷远的这种描述未免过于夸张,我很少真正动手,更别说我会如此暴戾的下此死手。
“我们‘那天’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学校里的西餐厅,你当时点了一份一分熟的牛排,在那里狼吞虎咽。你当时还喝了一瓶红酒,最后还是我开车送你回去的。这就是‘昨天’的全部。”
复述完毕,潘廷远便站起身,准备转身离开。
我坐在床上,回想他说的每一句话;
可能廷远看到的就只有这么多,我也不会做太大期望。
望着他离开的背影,我仔细回想着他所描述的每一个细节。
关于他所说的“昨天”他本人可能和家常便饭一样,因为他总要度过两次这样完全一样且极度无聊乏味的一天,而且他自己平时也要和别人相处,以至于他也记不清其他人的喜好习惯。
这可能致使他忘了一点,或许说作为重新认识还没多久的我,他根本就没意识到我的生活习惯。
我几乎不会去点这种西式牛排,因为我总觉得这种食物是没有杀毒消菌的,更何况他竟然说我去吃那种一分熟牛排。
这种满是细菌的牛排完全与我的食物理念相悖,我可能会去吃牛排,但我绝对不会去尝试这种一边吃还在一边流血的食物。
所以说他根本就还没有意识到我从不吃牛排这一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