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的。</p>
拉尔夫斯酣睡之中。</p>
如果任由拉尔夫斯这样下去,拉尔夫斯可以睡到明天的下午。</p>
康斯旦丁只能打扰一下:</p>
“喂喂喂,拉尔夫斯,该起来了。”</p>
“该起来了,拉尔夫斯。”</p>
“威士忌,已经用尽了。”</p>
“没有酒了。”</p>
酣睡的拉尔夫斯,依旧如故。</p>
这宣告康斯旦丁的尝试,是失败的。</p>
即使是旧套路,也不管用。</p>
那么,只能粗鲁一些了。</p>
康斯旦丁明知道,这有些失礼,但对拉尔夫斯这类人,就不必要用礼节来对待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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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时。</p>
康斯旦丁抽出手枪,对着院子的草地。</p>
慢慢地,扣动扳机。</p>
“砰!”</p>
一声利落的枪声。</p>
子弹射进草地里。</p>
拉尔夫斯的咕噜,登地一断,整个人大叫一声,旋即,弹了起来,靠在沙发上,墨镜几乎就此而落。</p>
拉尔夫斯呆呆傻傻地靠着沙发,粗鲁地喘着气,没有大惊小怪地囔囔尖叫,仿佛被吓到了。</p>
过了半个小时。</p>
拉尔夫斯随手取出手枪,二话不说,朝着康斯旦丁。</p>
“砰砰砰!”</p>
“砰砰砰!”</p>
“砰砰……”</p>
连忙大射击了十发。</p>
“哐噹。”</p>
拉尔夫斯把手枪扔在地上,取出雪茄与煤油打火机。</p>
数秒钟后。</p>
一股雪茄的浓烟,弥漫而起于沙发。</p>
“喂喂喂,狗娘养的康斯旦丁,还活着吗?”</p>
拉尔夫斯抽着雪茄,悠悠地问道。</p>
看着得意的拉尔夫斯,康斯旦丁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举止,很文雅了。</p>
康斯旦丁开一枪,拉尔夫斯还礼十枪。</p>
好在拉尔夫斯的枪法不是那么烂,所以,拉尔夫斯射击的地方,都在康斯旦丁的皮鞋前一点,只要往前一点,轻是皮鞋破,重是脚趾穿子弹。</p>
“谢谢,我很好,不用这么热心肠。”</p>
康斯旦丁用冷嘲热讽的语气说道,痛斥拉尔夫斯的假善人。</p>
“是吗?伙计,你已经失踪了一个月,知道吗?”</p>
拉尔夫斯扶了一下墨镜,透过墨镜,直盯盯着康斯旦丁。</p>
康斯旦丁没有回答拉尔夫斯这个问题,反而问:</p>
“拉尔夫斯,从什么时候开始,你竟然学会戴这种东西,这不是你的风格,装神弄鬼,看起来,像一个自欺欺人的傻瓜蛋。”</p>
虽然康斯旦丁的话,有些带刺,拉尔夫斯并没有恼羞成怒。</p>
只有康斯旦丁乐意,拉尔夫斯也欢愉。</p>
康斯旦丁继续有意调侃:</p>
“这是要恐吓哪一位婴儿宝贝,犯不着这样,拉尔夫斯。”</p>
拉尔夫斯吞了一口雪茄,呼之出来,再有意地说:</p>
“想知道么?”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