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哈,让你这大美女照顾我们两个老头子,不好意思啊!”大老周听说雪莲要照顾自己上山,十分高兴,
看看雪莲那副楚楚动人的样子,不由地想起所里那一次“扫黄打非”行动来:
大老周的派出所,为了完成任务,招收了很多的协警小伙子。这此协警小伙子,干起活儿来比那些老警察还卖力气。
第一次行动,他们就报告:抓到了市银行董事长和一个维吾尔族美女鬼混的行为。
而当时的维吾尔族美女,就是眼前的雪莲,当时雪莲穿着花裙子,胳膊和大腿都是裸露的。
她那伙热的身材和兴感的脸庞,几乎要让他的眼睛喷血了。如果不是考虑将来贷款的事,他把协警们制造的那份莫须有的材料往美女面前一放,那美女就会乖乖就范,答应她的任何要求。
那样的材料都是协警们为了完成任务,瞎写乱编的。但是,只要在上面盖了派出所的公章,那就是法律文书了。
那样的材料只要送到当事人单位去,当官的要丢官,一般工作人员,就要丢饭碗了。在那样的事情面前,美女们献一次身算什么?
莫须有的事,莫须有的询问笔录,不是协警那些小伙子水平低,而这是大老周领导的派出所历来形成的坏风气。
为了让当事人的供述与他们协警想象的事实一致,当事人嘴里的话往往不会真实的落实在警察记录的笔尖上的。
当然,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工作单位,这些内容都是真实的。如果这些不写清楚,这笔录就没有价值了。但是事实真相,事情经过。就由审讯者自由发挥了。
当事人说大,他们往往写成小,当事人说东,他们往往写成西。当然,这些笔录要经过当事人确认,签字才有效。
但是,对于男女关系这里面的笔录,干嘛那么认真?协警抓这案件的目的是完成任务,不是什么真正的履行职责。
这样的笔录即使是南辕北辙,或者是黑白颠倒,当事人又能怎么样?协警小伙子们常常这样简单的想:实在不行,说你态度恶劣,拘留你几天你就老实了吧?
可惜,那次审问笔录自己并没有好好的利用。美女只是承认与董事长在公园散步,并没有出鬼行为,更没有发生不正当关系,
美女甚至倒打一耙,说这些协警偷窥自己和董事长亲热是秦犯人全的丑恶行为,受审判的不应该是自己和董事长,而是这几个协警。
最后,还是董事长明白事理,最后,掏出一千元作为罚款,才算了结。不然的话,事情不知道要让那些协警折腾到什么时候呢?
这样的事,往往是折腾得时间越长,对协警越是有利。
只是,当时的自己贷款心切,就把那份莫须有的材料交给董事长做了交换,如果不是这个原因,自己再冷静的考虑考虑,
把那份笔录复印一份,一份用来与董事长交换,一份拿来敲诈美女,那么,眼前的雪莲就是自己的又一个猎艳的俘虏了,哈哈……